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高等職業院校、技師學院: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整省推進提質培優建設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的意見》(魯政發〔2020〕3號),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現就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公開招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業院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自主編制年度公開招聘方案,自主確定招聘批次、時間,并自主組織實施,其中,部門所屬職業院校的年度公開招聘方案需事先報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招聘信息按照各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模板樣式、發布時間要求,在相應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學校及其主管部門網站發布,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對發布的招聘信息內容負責。
二、招聘工作完成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將公開招聘備案材料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履行備案程序。備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備案報告(參考模板見附件)及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2)對應批次招聘簡章;(3)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人員信息。報送材料符合政策規定的,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備案理由。
三、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招聘要合理設置考試內容,體現“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以測試專業技能和執教能力為主,支持有條件的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考試方式。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或省級技能大獎、技術能手、齊魯首席技師榮譽稱號,享受國務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貼、國家級或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選手和省級以上技能大賽優秀選手(國家級一類職業技能大賽前20名、國家級二類職業技能競賽前15名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省級一類職業技能大賽前5名、省級二類職業技能大賽前3名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可適當放寬工作經歷等限制,采取試講、技能操作、專家評議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組織招聘。其中,達不到相應學歷要求的,職業院校可設置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予以聘用,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特聘辦法》和各地特聘人才條件的,可通過特聘程序引進并享受相應待遇。
四、職業院校公開招聘工作應當符合國家和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嚴格執行回避規定和保密規定,嚴禁設置與崗位要求無關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條件,對專業條件的要求應參考教育部相關專業學科目錄或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規范表述。職業院校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學校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所屬職業院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各級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學校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轄區職業院校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和公開招聘規定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附件:**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備案報告.doc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教育廳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