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能源局、海洋發展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攻堅年”工作部署要求,我們研究制定了《在環保領域推行“大專項+任務清單”機制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 東 省 財 政 廳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山 東 省 能 源 局
山 東 省 海 洋 局
2020年7月23日
在環保領域推行“大專項+任務清單”機制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攻堅年”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財政資金統籌整合,集中財力支持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現就在環保領域推行“大專項+任務清單”機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目標,以任務清單為引領,以重點環保項目為支撐,建立“大專項+任務清單”機制,將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支持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資金統籌整合,設立“環境保護”大專項,在分配下達專項資金時,同步下達任務清單,做到資金分配與目標任務相匹配。
二、資金統籌整合范圍
在現有省級環境污染防治資金分項管理基礎上,將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用于支持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資金全部整合,設立“環境保護”大專項,根據全省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部署要求和任務清單統籌安排使用。
(一)中央財政資金。主要包括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資金(列節能環保支出部分)、節能減排資金等。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省級財政資金。主要包括環境污染防治資金、住房和城鎮化建設資金(列節能環保支出部分)、工業轉型發展資金(列節能環保支出部分)等。
三、資金支持方向
(一)污染防治。大氣、水、土壤、海洋、重金屬、固廢與危化品、放射性廢物等重點領域污染防治支出。
(二)能力建設。環境保護督察、生態環境監測和執法能力建設等支出。
(三)節能減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柴油貨車淘汰、建筑節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支出。
(四)國家和省確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類支出。
四、機制運轉流程
(一)資金預算編制。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省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要求及省級預算編制具體規定,分領域研究提出下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資金需求預算報省財政廳。省財政廳統籌考慮中央補助和省級財力等因素,本著先急后緩、突出重點的原則,提出下年度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建議,按法定程序提交省人大審議批準。
(二)任務清單制定。每年2月底前,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根據省人大批準的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預算,分領域細化確定年度省級重點任務清單和對下任務清單。省級重點任務清單實行項目法管理,應明確支持重點、任務目標、預算安排和責任單位等;對下任務清單應明確工作重點、目標任務、支出方向等。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和任務內容不同,任務清單可劃分為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
(三)資金和任務清單下達。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根據省人代會批準的省級預算草案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情況,及時研究提出歸口管理資金分配方案,經省財政廳審核后按程序分配下達。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同步下達任務清單。
(四)資金統籌使用。各市縣根據省級下達的專項資金和任務清單,結合本級預算安排及當地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重點,研究制定資金使用方案,做好項目組織實施工作。各市縣在完成省級下達約束性任務基礎上,可將上級補助資金在環保領域統籌安排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省財政廳會同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環保領域“大專項+任務清單”機制組織實施工作。省財政廳負責制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提出預算安排建議,審核資金分配方案,組織開展財政績效評價。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本領域項目庫建設,編制歸口管理資金預算和任務清單,提出歸口管理資金分配方案,落實省級任務清單,開展績效自評。
(二)加強上下聯動。省財政廳會同省級業務主管部門主動與國家部委對接,積極爭取國家政策資金支持,優先保障國家下達重點任務完成。加強對各市縣政策培訓和業務指導,鼓勵各地創新體制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任務清單落實到位。
(三)強化績效管理。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要科學制定項目績效目標,開展本領域項目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自評。省財政廳將組織開展財政評價和政策資金全周期評價,重點關注市縣環境保護資金統籌整合和使用成效,綜合績效評價結果與年度預算安排掛鉤。
附件:
1.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統籌范圍
2.任務清單(參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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